今年来,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,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,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的精准性、有效性和长期性,印发了《曲靖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方案》《曲靖市2018-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曲靖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等制度。
工作中,成立7个常设督查巡查组,整合督查力量,深入开展督查检查,今年来共开展7轮督查检查,督查乡(镇、街道)286个、村(组)494个,入户走访群众1415户。
此外,组织6个检查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,对9个县(市、区)进行了全覆盖交叉检查。督查检查和专项治理过程中,共发现问题455个,已完成整改423个,正在整改32个。
1月至11月,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4个,处理423人,其中,党纪政务处分147人,移送司法机关20人。
严肃处理了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担当不到位、失职失责的5个县(市、区)、16个乡镇的相关责任人34人,其中,3名乡镇党委书记、1名乡镇长受到调整岗位组织处理;2名乡镇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邓丽春 李坚)